也來談一下廢死

這次談談我對廢除死刑的一些整理和看法。

首先,為什麼許多國家相繼廢除死刑或暫停執行死刑,而又有那麼多的人組成廢死聯盟?

其實從過去的脈絡一直延續下來,廢除死刑很明顯是一個趨勢。

古代的刑罰存在很多對身體上的侵犯,但是隨著文明的進步,目前在世界上已經少有這種東西了,大部份都只有限制行動或金錢上的處罰。有刑求或鞭刑的國家一般都被認為是比較不文明的。

但是這中間還是存在一個特例,就是死刑,雖然說在文明的社會,為了避免死刑犯有過多的痛苦,也都採用比較快速且不痛苦的處刑方式。

可是,死刑畢竟還是對人身上的一種終極侵犯,也是現今人類遺留下來不文明的一個印記。
所以基本上,廢除死刑,可以說是人權運動的一部份,也是文明的象徵。

所以這樣以純理性的角度來看,廢死似乎是一個正確的方向?不過很可惜,廢死問題從來就不是理性的問題。

廣義上反對廢死的人其實還可以細分成兩種人,積極支持死刑和消極反對廢死的人。

支持死刑的人,認為死刑可以遏止犯罪。其實我是覺得多多少少會有正相關,像之前很多人覺得台灣應該也要效法新加坡採取鞭刑,或對強暴犯實施去勢一樣。我們都曉得,亂世用重典的傳統思維一向深植人心。(不過,就人權的立場來說,這是錯的)

反對廢死的人,其立場的癥結點在於,今天法官已經判了某些人死刑,一旦廢死,這些人就不必死了。本來要死的罪,現在不必死了,直覺上當然會認為是救了這些人。就被害者(死刑犯罪的被害者..通常都死了)家屬的立場來說,無疑也是二度傷害。而且就邏輯上的立場來說,「罪不及死」和「死罪」本來就是兩個截然不同的等級,今天如果廢除了死刑,如何懲戒這些窮兇惡極,罪不可赦的罪犯?

支持廢死的陣營,顯然也由一些立場各異的人士組成。雖然廢死的理念是一致的,但是廢死的理由各異,反而產生了矛盾。

以人權的角度來看廢死,其理路是清晰而正當的,知識份子應該都可以理解這個觀念(雖然理解不代表支持)。

但是那些簡直像對家屬落井下石的強迫人去寬恕,或是說罪犯情有可原的說法,顯然理路不通,也就沒辦法為眾人所接受。

首先,所謂的死刑犯,就是在法律上被認為罪不可赦的人。既然不可赦,你覺得應該原諒他是你家的事,可是去強迫被害者家屬去原諒他,並不是一個真正慈悲的行為,而是自以為是的傲慢。

其次,廢死要從制度面上去改變,在今天沒有相關法令配合的狀況下,不斷重覆營救死刑犯的動作,只是一種破壞民主法制的行為,徒增社會的反感。

另外,又有提出冤獄一說,而反對死刑的。其實現在被判死刑的人已經越來越少,君不見現在殺人也少有被判死刑的?被冤判死刑的人,在現今司法,我相信不太可能會出現。況且,不相信司法,認為被判刑的人都是被冤枉的,要把他們都救出來,那麼,良民的權益又要如何伸張呢?該要做的應該是改革司法才對。

其實最近的爭議,不免讓人覺得中間有許多的疑點,以下引用一下某朋友的話。

1. 為了不想執行死刑,不惜下台的某部長,為什麼不趁國會多數的這些年,對死刑制度做些什麼?

2. 如果廢死陣營真的那支持人權,某個被押了快五百天,而且還會一直被押的人,人權顯然也被侵犯,怎麼都不出來說個話?
(我們都曉得他應該九成九九是有罪,而且也都很痛恨他,但他犯的罪還不到死刑,甚至都還沒三審定讞,為什麼他的人權就可以被侵犯?)

3. 某外遇立委,為什麼要刻意在這個時候,挑起這個話題?

所以大家在這些問題上,大可不必隨著媒體起舞,而應該多多思考這個問題的本質和自己真正的想法。

我個人是不特別支持死刑的,但是也反對毫無配套措施的廢除。

最重要的,為了廢死修法之後,新的刑罰仍然必須將過去的死刑罪和非死刑罪,做一個合理且公平的區別。如果一味減刑,顯然不符合乎邏輯還有公平正義。

我是覺得我個人,還有大部份在喊廢死的人,如果說自己關心這些死刑犯的人權,基本上都是在說謊或假惺惺。世界上那麼多該被關心的人,沒人說我們都不一定會去主動關心(我也頂多每個月捐個一千元給展望會),何況是這些窮兇惡極的罪犯?

的確,他們的人權是不應該被侵犯沒錯,不過死幾個壞蛋,而且還是合法把他殺死,說真的,我不會太在乎。

其實,如何最快達到廢除死刑的目標?首先要做的就是,凝聚不要再判死刑的共識,然後把原有的死刑犯趕快執行一下,就結了。只要沒有死刑犯,台灣很快就會進入「實質上廢死」的階段,反對廢死或支持廢死的人之間的矛盾就會消除,一切就好談,要進入修法程序也就容易得多了。

不然,照現在這樣搞,有個假的人權政府和八成反廢死的民意,廢死大概還有滿長的一段路要走吧。

留言

  1. 確實...廢死是趨勢...

    但現階段...法律上根本沒任何配套措施...來取代死刑...

    廢死聯盟...不認真研討如何弄出個配套措施...反而一昧阻擋死刑...

    實在是很不理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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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廢死真的就是文明嗎?

    我贊成你的話,廢死是人權運動,但是並不代表不文明。

    你有權支持廢死,但是也有人支持死刑。

    好比有些人喜歡吃飯、有些人喜歡吃麵,難道吃飯的人就是古板?

    我認為文明就是要互相尊重。 要是連講究"文明"的你們,都不懂得互相尊動的話,很可惜~

    我認同你贊成廢死刑是一個好的人權運動,但是也請尊重其他贊成死刑的公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18/17/27ph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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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治亂世不可用重典?
    「重典與治安狀況根本沒有因果關係,廢除死刑真正的目的,是要透過死刑存廢的討論,喚起社會重新認識到生命的尊貴與生命的不可取代性。以殺止殺,徒增社會暴力之氣;深化社會對於生命的尊重態度,才是根絕犯罪的有效做法。」這些話是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兼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副召集人吳豪人所提出的大論,是否可理解成因為重典對犯罪率沒有嚇阻的效果,所以將來台灣不需要法律維持社會秩序? 也不用警察﹑檢察官和法官?因為法律拘束不了壞人犯罪率,因為他們的存在是沒必要的,因為重典無用所以要廢除 ? 廢除死刑後,刺龍刺鳳的殺人犯會重新體認到生命的尊貴與生命的不可取代性而不會犯罪,這樣以後半夜在家睡覺都不會有人進來偷竊,不會有殺人放火搶劫的新聞出現,廢除死刑才是根絕犯罪的有效做法?不曉得您知不知道新加坡的治安良好舉世聞名,這歸功於新加坡的保留死刑並引用鞭刑,這不就證明了嚴刑厲法可以有效地阻嚇了犯罪的發生嗎?
    您說到兩岸殺人魔殺人沒有人敢說要殺人償命,但是我要說,老毛殺了對岸多少人干我什麼事?老蔣也沒殺到我家人,何況他死很久了,我也沒辦法鞭屍,您說二二八受害家屬不敢吭聲?可我看每逢二二八都會有受害家屬出來接受訪問,新聞都有播,不知道你是活在哪一年的台灣?
    吳教授您說台灣有許多人誤以為死刑是國家為受害者「復仇」,這是不對的觀念,可能是我資質愚鈍,我不懂受害家屬為何不可以有「復仇」的觀念?害死自己親人的兇手伏法覺得「復仇」了有什麼不對? 實現正義不就是消滅壞人保護好人嗎?您認為死刑並不能換回受害者的生命卻會造成另一個家庭的破碎,要保障死刑犯的人權,要受害家屬原諒並寬恕死刑犯,因為死刑沒有使犯罪率下降,所以死刑沒有存在的價值。依照您的論調是說:「憲法的基本精神是保障人權,國家機器如果無法保障人權,就失去存在的理由」。那請問受害家屬的人權呢? 死刑犯的生命比較重要,被害人死就死了沒有關係嗎? 被殺是倒楣加活該? 死刑的存在是尊重被害者的生命與人權,如果犯下死罪卻沒有付出對等代價,那犯罪的人會不會心存僥幸去侵犯別人的生命財產及安全?如果死刑犯放出來又殺了更多對社會更有貢獻的人,侵犯了社會利益甚至國家利益呢?你們的廢死聯盟強調死刑犯的家屬是無辜的,難道他們的親人犯死罪,死刑犯的家屬一點責任都沒有嗎?
    您也是一位受過完整民主國家法律訓練的專業人,難道不知道大多數人的公共利益比少數人的公共利益優先嗎?難道不曉得法官可以自由心證去判刑嗎?一個法官要判死刑的罪也不是隨便就能亂判的,更何況還有更審的機制,如果十幾位法官都認為應該判死刑,那還有什麼可爭議的?你們說再怎麼合理的法律規定都可能被執法者誤用,那麼十幾位法官都會誤判嗎?他們都是豬嗎?難道怕誤判所以要廢除所有法律嗎? 縱使事後有足夠的事證證明法官誤判,那也只是法官的過失,畢竟法官是人不是神,但那可以規定處罰機制,被誤判的人無辜,但被殺死的人也很無辜啊﹗您可以容忍殺人犯亂殺人卻無法容忍法官一時誤判,我很難理解你的想法。
    根據經驗法則吸毒犯出獄後一樣會吸毒,偷竊犯出獄後一樣會偷竊,你們廢死聯盟敢保證死刑犯出獄後不會再犯罪嗎?我們為何要為了一顆不定時炸彈回歸社會活的戰戰兢兢的,實際上也沒有任何依據顯示廢除死刑後,死刑犯改過向善的機率比較高而犯罪率下降啊﹗悔悟並不代表會改過,況且那些死刑犯犯的都是罪大惡極的死罪,死刑並不是不能嚇阻犯罪,而是不夠,一個不夠嚇阻犯罪的刑罰加強都不足了更遑論要廢除,還有什麼方法比讓死刑犯直接消失在世界上更有效率的處罰呢?終身監禁是嗎?當然可以只要別用到人民納稅的辛苦錢,而且要把死刑犯關在外太空(沒人願意當死刑犯的鄰居),寫到這裡想引用伏爾泰很有名的一句話:「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廢死當然可以,但要先想好廢死的配套措施,不是先廢再來想,沒看到有任何可讓人信服的配套措施卻要讓人接受廢死,還怪人無法放下仇恨,在我看來是尿不準怪馬桶歪。
    http://tw.myblog.yahoo.com/jw!epS50VOfExShqw6Wf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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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哈哈…死刑是為了讓更多人的人權受到保障吧…

    保護大家的人權,只好犧牲某些人的人權

    如果說終生監禁不假釋跟死刑的差別,我認為在情吧

    在感情上面的一對一,在家屬眼中的公平…

    這是情的問題了,那些反對死刑的,沒有這種親人在虐待下,極無人道的方式死亡過,怎麼能體會那種心情呢…?

    哈哈…人道…是角度問題吧…

    很多問題總是充滿矛盾的,只是用哪種角度吧…

    嚇阻作用這我就不了解了,那是犯罪心理學的應該會比較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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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大家請看,我查出來了!這一位才是只會推廢死其他人出來卻自己從不現身的幕後黑手,林欣怡等人前陣子出來無言的抗爭也只是這位"瞿海源"所推出的,請大家一起一人一封信,一起去他的資訊網發表我們的言論,聽聽我們的恐懼,不想要有個不安全的社會(瞿海源資訊網 http://www.ios.sinica.edu.tw/hyc/index.php )
    我們大家要求他先去監獄感化受刑人及感化有犯罪想法,那廢死存不存在,我想過應該就不那麼重要了!想感化人心,社會不再犯罪,你回頭想想,以往的抗爭好像只是不重要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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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和你看法相反,如果馬英九需要一些煙幕的時候,執行死刑對他絕對是大大有助益。所以他會不會簽?不一定,但是要簽一定要簽在最佳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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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今天報紙上已經刊登國慶後會再執行十個死刑。

    有沒有印證我八月說的話自行判斷,至少證明我說他還會再繼續執行死刑這件事是沒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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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不反對廢除死刑 只要不破壞現有體制跟程序...例如無條件的全面營救已經定讞的死刑犯...如果可以合理切割 並且明確的執行所謂的無期徒刑跟無上限的有期徒刑 不要三天兩頭透過特赦來唬弄受害者...那死刑可廢...我接受...

    支持死刑並不是因為因為大家認為死刑有教化社會、嚇阻犯罪的作用...這是天方夜譚...因為絕大多數的犯罪都罪不至死...

    但我必須很誠實的說 在我的想法 死刑很單純 就是一種報復不帶有教化意義的懲罰...我想要的 也就是這點...對於某些惡徒 僅僅只有死刑恐怕都難以安撫受害者家屬的痛 而對他們來說 更痛苦的是 還要面對廢死團體無理的要求 要求他們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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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講的好像自己是上帝一樣..
    請問妳們這些支持廢死的妳們有為被害者的家屬想過嗎?
    等你們的親人家屬被傷害 看你們還要不要廢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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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A:兄弟一起來支持廢除死刑吧!
    B:我是讚成死刑的.
    A:有去過廢除死刑聯盟的網站嗎?
    B:那個我看過了.
    A:所以我認為誰有資格殺人呢?何況會錯殺一個人呢?
    當我們無法達到應有的成熟度,沒有人能決定殺死一個人.
    B:恩這個我知道,像爛法官和爛警察一堆,如果有人像江國慶那當然不好.
    A:今天別的不說,政治力的介入,司法的黑暗,
    我們還把人民的性命,交托在這些基礎上!請告訴我你的公平正義?
    B:恩可是。最近一個殺童的你知道嗎我的論點是。
    ⋯⋯在證據確實的情形下。死刑是必要的
    A:看新聞要看到事實,多少要吃牢飯的哪一個必須要殺人?
    靠殺死人來活下去這是什麼道理?
    真的要去吃牢飯,闖總統府說活不下去就可以了,還能千萬同胞給你鼓掌哩!
    B:新聞上說。那個殺童的人。他單純想要坐牢。
    他查過殺死那個孩子不會被判死刑!
    A:實在是放屁!什麼是他單純想坐牢?搶提款機不能坐牢嗎?砸總統府不能坐牢嗎?
    要坐牢他在跑什麼?媒體亂寫一群人就亂叫,這種民粹,有資格執行死刑?
    B:對阿。那你說那個人如果。對,他為什麼要跑?一般都等警察來抓哩!
    A:對我來說他是不正常狡詐的人渣,他根本怕死又不敢面對.
    關三年不夠出來再砸總統府,關到他爽為止.何必殺人?
    誰知道他一開始真正想對小男孩做什麼?
    他現在說什麼就是什麼嗎?媒體寫什麼就是什麼嗎?
    B:恩可是如果他的罪,應該死刑的話.如果死刑廢了......那真正的公平在那?
    但是我知道你要說的那個人講的話不能信!
    A:沒有死刑他還是死了,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他今生還是死了.
    B:可是這樣我們還要養他.
    A:第一你知道司法冤案一年是賠多少個億?
    第二你錯了我們不是養他,養的是人權!
    養的是有朝一日被冤枉的人,我們還有救他的機會!
    B:喔我知道把案子還沒弄清的死刑犯,托出來死刑那是不對.
    A:那就是我們在造孽!
    B:那是司法的悲哀!所以你的意思是沒有死刑,在我們的政府我們的司法犯錯時,
    還不至於殺錯人!
    A:我寧願讓該死的人一生呆在監獄,也不敢讓不該死的人去死!
    而且我也沒資格害死人!尤其在現今的台灣社會!
    B:我的觀點是死刑是一定要有的.
    A:我也是,只不過告訴我現在的台灣,憑什麼?
    B:我認為在證據確實的情形下,該死的還是要死!證據不足的情形下
    當然不行隨便執行死刑!
    那你如果廢除死刑,那陳進興就不用死,被害人的家屬也會不平.
    如果有人知道不會被判死刑,也跑去殺人那怎辦?
    A:一輩子被關在監獄裡這種永久隔離其實已經是死人,雖然不能盡如被害家屬的願.
    可是被冤枉的家屬他們的企盼就該置之不顧嗎?
    今天沒有死刑,我們是還能救江國慶的阿!
    尤其我們的社會根本還沒成熟到夠資格說司法是公義時,怎能殺人呢?
    為了殺人渣,就斷絕冤枉人的生路,我們怎能這樣做?怎有資格這樣做?
    所以我認為當人渣已經是人渣,死者已矣下,為什麼還要賠上不該死的命!
    這樣又算是什麼公平正義?算什麼人權?
    人權的最終極意義,應當是營救人的生存於萬一啊!
    B:我是支持你,司法有問題反司法結構體系,但是我個人是不讚成廢死刑的,
    殺人就是要償命.
    A:嗯,我不勉強你.但總是希望在你身上種下思考的種子,即使這種子不一定結果,
    最少人權他在你心.最後
    你可以不贊同我支持廢除死刑,但是你不能不做功德!
    你可以不按讚,但是你不能不分享這個訊息!
    因為我們決不能是江國慶!謝謝.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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