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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

又要老話重提一次。 我在觀念上算是很開放走得滿前面的人,但是不可否認,仍然會有很多的成見。所以我能理解為什麼身邊的人,就算在 21 世紀的現在,還是對一些社會上的少數族群 (minority group) 會另眼相看。 但是我建議各位朋友們,請尊重別人,台灣大部份的人都很好,如果要說有什麼最大的缺點,就是不尊重人--只要當他和你的想法不一樣的時候。 社會上很多比較新的公民、社會、政治議題,說實在的,沒有人規定你一定必須同意,你也可以表達你對題議的反對,這是你的自由和權利,但是當你享有這樣的自由和權利時,麻煩也請尊重其它人的自由和權利。 很多東西只要「認知」就可以了,沒人叫你一定要「認同」,很多人好像很習慣只要不是「認同」就一定要罵幾句,而且可能你自己沒感覺,說真的,很難聽很傷人。 以攻訐、人身攻擊的方式去處理你所看不習慣的任何議題,以及社會上的少數份子時,只會讓你表現得像好幾個世紀以前的原始人、蠻族一樣。如果必須要貶低別人才能顯示自己的選擇正確,真的再幼稚不過了。 另外我知道有很多人基於信仰的理由反對多元成家。 事實上我覺得都不理解多元成家的脈絡和內涵,以及為什麼它是世界趨勢,只因為覺得自己的價值觀被侵犯到,就馬上挑著一些虛構的事實和細節來攻擊,真的是非常可惜。 不過我同時也懂信仰這種東西是不容許存在太大的灰色地帶的。 只是提醒一下,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你的宗教信仰、價值觀,不等於別人的宗教信仰、價值觀,這是法律保障的。 我尊重你的自由意志,也請你尊重我的,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