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經述異

這是繼第八號當舖、死神首曲1、2後,看的第四本深雪作品。並不是特別喜歡這種題材,只是因為星期天要坐火車所以隨手在租書店抓一本,結果頻率意外地相合。(以下有劇情)

故事的背景是發生在一家叫做Mystery的女性內衣店。賣內衣只是Mystery的一小部份業務。Mystery賜給女人完美的身形,Mystery有世界上最厲害的愛情諮詢,Mystery讓女人擁有愛情的智慧。只要進了Mystery的女人無不滿意地回家--除了少數的例外,Grand Case。

故事就是在描述一個例外:名叫Amulet,一位美麗而又有智慧的女孩,愛上吸血伯爵Eros的故事。

Eros有一個從未忘記過的戀人Lady Helen,在五百年前的某天睡著就沒有再醒來。當Amulet愛上Eros時,Eros本來也以為他愛上了Amulet。但是當像睡美人一般持續長眠的Lady Helen再度出現在世界上,Eros發現自己沒有辦法繼續愛著Amulet。

Amulet為了挽回伯爵,甘願犧牲自己,每天當伯爵的食物--讓伯爵吸她的血,而慢慢變成乾屍。而當伯爵受到感動終於又回心轉意時,Lady Helen卻又開始每天轉醒幾分鐘。Amulet數年的犧牲努力都無法比得上Lady Helen的一小步。伯爵又再度棄她而去。

Amulet自殺而又被救活了。當她得到Mystery店主及107號當舖老闆的協助,看到了十年後的自己,發現那是活得多麼有自信而快樂。原來再大的執著都是可以過去的。

最後她典當了一滴眼淚換取跨過這十年--二十三歲到三十三歲的人生精華,是笨,還是聰明?我無法評斷。但她選擇了不要浪費時間在痛苦之中,直接過快樂的人生。


這是一本魔幻愛情小說,不過同時它也可以是一本兩性關係的書籍,深雪在本書中提出了她的許多愛情觀,而除了命運的部份,很多我是相當認同的。其中我最喜歡的一句就是:「愛情,只要參與過,必贏。」

為什麼必贏?

「世上無人是愛情輸家,除非這個人故意推走愛情、故意不去感受愛人的愛意,故意避開愛情然後又嘲笑之。輸家,就是有機會接觸愛情,卻不去領會當中甜酸苦辣的人,經歷過卻又毫無體會,白白浪費了這段愛情,整件事,對這個人來說,變得毫無意義。」

「只要你有在愛情中學到一丁點的道理,只要你享受過當中的一分一秒,你已是贏家。」

沒人有辦法保證一段愛情的結果,在死神首曲中有Eros及Lady Helen的後話--Lady Helen終於醒來的時候,決定她要好好體驗她的人生,於是離開伯爵環遊世界去了。伯爵五百年的等待,還辜負了一個好女孩,最後換來的還是孤單一人。

你有選擇對方的自由,對方當然也有要不要選擇你的自由,這是無法勉強的。但是Mystery的店主告訴我們,就算受了再多的苦,我們還是可以讓它是有意義的。

同樣陷在執著中的我,又如何呢?

當然我不可能像Amulet或伯爵那樣的付出,我也不會自殺,若沒成功我總有一天會放棄走開。但是現在這一刻的感覺卻沒有辦法騙得了自己。

也許將來某天我會痛苦,會反覆,但我想,只要我全心全意喜歡過(用愛好像太沉重,用喜歡吧),總是會留下些什麼。

對我來說,其實就是一句話:不要後悔。 No Regr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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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前幾天和朋友的對話:

朋友:「ㄏㄏ ㄟ我問你喔 你覺得 喜歡是怎樣的一種感覺啊?」

其實我根本沒想過這種問題。不過,想想,喜歡不就是我現在的感覺?

「不知道耶,我只知道操作型定義,」「就,每天都想看到對方,想了解對方更多,想要讓對方更喜歡自己,會被對方的一喜一怒牽動,講兩二句就可以高興半天,或對方不理自己就很難過。做很多事都會想著對方是不是喜歡,是不是討厭,沒事就想著對方在做什麼,是不是下班了,是不是睡了…」「(反正就是我發作時候的症狀啦)」

不知道幾年後我還能否有這種純真的感情?我希望有,也希望我能用這種心情一輩子珍惜我將來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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